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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保厅课题《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研究——以常州为例》顺利通过验收



发布时间: 2015/3/3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2015年3月26日,江苏省环保厅在南京组织召开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研究——以常州为例》(编号:2013049)课题验收会。此次课题验收的专家组由南京大学法学院吴卫星教授、南京市环科院李文青院长、常州环保科技开发推广中心翁平等3位专家组成,江苏省环保厅科技处等领导也参加了此次会议。

本课题较为系统地总结了国内外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客观地分析了常州市环境公益诉讼在近年来的实践经验与不足,并结合常州实际,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前置程序、管辖法院、受案范围、证据收集、保障制度等多个重要方面,提出了常州市乃至江苏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的建议。验收会上专家组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课题组的汇报,经讨论后认为该课题验收材料规范、齐全,经费使用合理,完成了合同规定的任务,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该课题构建了1套具有常州特色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提交了1套江苏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的思路建议,对常州市乃至江苏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